刚察县财政局
2022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青财监字〔2022〕362号)文件要求,结合地方财经秩序整治和严肃财经纪律“回头看”,开展刚察县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检查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9月底,其中:部门单位自查从4月26日至6月15日结束;重点检查从4月26日至9月底前结束,可根据实际提前完成。
(二)检查范围。主要检查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延伸或调查相关单位。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二是单位财务资金收支核算、账表核准和会计规范管理;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落实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管理等。
(二)地方国有或民营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要求,联合有关行业监管部门,重点检查企业执行国家财税法规、规范会计核算和管理、资产负债权益真实性等情况。一是对金融机构或政府投融资平合,重点关注其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等情况,揭示风险隐患,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如:企业违规拆借资金或提供对外担保;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虚增收入;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名股实债、循环注资、少计提资产减值或者折旧等行为。二是关注企业或单位是否存在自行制定、但不符合现行统一的财务制度等情况。
三、检查工作组织
组 长:宣 勇 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张妍艳 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成 员:陈晓丽 郭长梅 德吉宗
四、工作要求
被抽取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自查,将会计监督检查与地方财经秩序整治和严肃财经纪律“回头看”等紧密结合起来,提高综合成效。加大部门内部自查力度,主管部门不仅要查部门本级而且还要组织力量认真检查下属各单位,在检查的基础上,完成本部门的自查报告。
附件:刚察县财政局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刚察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6日
刚察县财政局
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自查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县民族寄宿制中学、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县吉尔孟乡卫生院、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刚察县沙柳河镇兽医站、刚察县伊克乌兰乡人民政府。(于6月15日前向我局财监股提交自查报告,主要反映财务现状、内部检查情况,查出的主要问题、整改等情况,并附报资产负债表)。
重点检查的单位:
1、行政事业单位(5家)县委组织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公安局、县统计局、刚察县沙柳河镇人民政府。
2、国有(民营)企业(1家)刚察县粮油收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