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总林(草)长令
刚察县2023-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令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全面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刚察县实际,现发布刚察县2023年-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令。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控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守住防灭火安全底线。各级林(草)长要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的“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四个根本任务为主线,切实履行好防灭火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不断压紧压实压牢个人责任,强化履职尽责,保证山有人管、林有人看、火有人防;要开展常态化巡林巡草督查,深入重点区域、基层一线检查指导工作,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对不履职、不落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县级总林长,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深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风险
各部门、各单位要始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把管住人为火源作为重中之重,全力防未防危防违。通过发布封山禁火令、严格落实用火审批、防灭火检查、日常巡护等常态化管控手段重点加强祭扫用火、农事用火、林草区施工生产用火和景区野外用火管理。生态护林员、瞭望塔、视频动态监控等一线防控力量、设备要全部上岗到位,加密巡护、设卡布防,严防火种进山入林,盯紧看牢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高度警惕大风天气,采取增加巡护员、加大巡护密度等超常规措施严加防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有计划地开展林缘、林下及道路两侧可燃物清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施销号整治,不留死角盲区。电力系统扎实推进穿越林区草原输配电线路、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加强联防联控,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各乡镇(场)加强与毗邻县、乡、林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联防联控工作,要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突出抓好重要节日期间冥纸冥币禁烧禁售工作,积极营造文明祭祀新风尚。
三、树立底线思维,强化应急处置
县应急部门、气象部门应健全会商研判、预警响应、组织指挥、应急处置等机制,实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县林草部门要综合运用卫星监测、视频监控、无人机侦测、高山瞭望、地面巡逻、舆情监测等多种手段,特别是防灭火视频动态监控系统要全部在线实时监测火情。要制定并严格执行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火灾专项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增强火灾指挥和扑救处置等能力。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确保指挥通信畅通,各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必须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因逾期报告对我县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严肃追责。要把人员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吸取森林草原火灾的教训,科学组织扑救,防止次生事故。
四、厘清工作职责,保护林草安全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县应急管理局要组织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及应急处置工作;县公安局要依法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工作;县民政局要大力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积极营造文明祭祀新风尚;县教育局要加强学生中秋、国庆、寒假期间防灭火和用火安全教育;县文旅局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内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做好宣传报道;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做好风险研判、防灭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灭火设施建设、火情监测等工作;县消防救援支队要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和预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县气象局要及时提供全县及重点林区牧区、重点时段的气象监测数据信息,与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联合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并提供火险气象服务和天气作业;电力系统要做好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的巡检维护工作,开展线下廊道可燃物清理,全面消除火险隐患;各乡镇(场)要发挥主体作用,依托林(草)长制,全面加强巡林巡草频次和隐患排查力度,严控火灾源头;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筑牢全县森林草原安全防线。
五、坚持依法治火,深化宣传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依法治理、从严管控,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宣教相结合,构建全县共同关心、参与、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林(草)长+”联动机制作用,公安、应急、环保等部门持续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动,依法严查禁火区野外吸烟、野炊、上坟烧纸、烧火取暖、焚烧垃圾、倾倒炉灰、燃放爆竹及其他非生产用火,处罚曝光,警示震慑。各部门、各单位要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深入推进防灭火宣传“六进”活动(进乡村、社区、企业、校园、机关、寺庙),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丰富宣教手段,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进而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中来,实现群防、群治、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