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纾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助企纾
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专项资金受助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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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和《刚察县财政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相关要求,县助企纾困领导小组在企业申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审核的基础上,经领导小组研究拟通过评审出70家企业,经过领导小组会议,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通过评审的拟受助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3年12月04日至12月1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以向刚察县财政局、县委、县政府提出异议,阐明异议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永元
联系电话:0970—8655685
联系地址:刚察县热水路县财政局
附件:
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