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消息来源: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刚察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法定行政机关(23)

刚察县公安局

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

刚察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刚察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刚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刚察县交通运输局

刚察县生态环境局

刚察县卫生健康局

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刚察县应急管理局

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刚察县医疗保障局

刚察县民政局

刚察县财政局

刚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刚察县教育局

刚察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刚察县统计局

刚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刚察县审计局

刚察县司法局

中共刚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刚察县税务局(省州驻县单位)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个)

刚察县气象局(省州驻县单位)

(三)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1个)

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