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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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刚察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法定行政机关(23)
刚察县公安局
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
刚察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刚察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刚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刚察县交通运输局
刚察县生态环境局
刚察县卫生健康局
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刚察县应急管理局
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刚察县医疗保障局
刚察县民政局
刚察县财政局
刚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刚察县教育局
刚察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刚察县统计局
刚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刚察县审计局
刚察县司法局
中共刚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刚察县税务局(省州驻县单位)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个)
刚察县气象局(省州驻县单位)
(三)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1个)
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县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