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刚察县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
基准地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3日 消息来源:

为健全完善我县地价管理体系,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科学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2022〕181号)有关要求,对我县地价管理体系进行了更新和补充。按照《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刚察县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审查意见的函》(青自然资函〔2024〕161号)的要求及有关规定,现将更新后的地价予以公布。同时,该地价成果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原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1、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

2刚察县基准地价更新结果表

3各乡镇基准地价结果表

 

 

 

 

 

 

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

 

土地级别

土地级别范围

级别面积

(公顷)

占总面积的比例

北至热水路;南至莫尼林卡路;西至吉尔孟路;东至哈尔盖路

153.50

26.8%

一级地类的两侧,北至潘保路、南至恩乃村、西至扎玛尔路、315国道、东至东大街和迎宾路交汇处

159.03

30.3%

二级地类外围,分为三个片区。①北片区:南至潘保路以北;北至、西至、东至中心城区规划范围线。②西片区:北至末尼林卡路以南,南仙女湾延伸段,西至中心城区规划范围线;东至藏城以西。③南片区:北至二级地类以南;西至恩乃路以东;南至中心城区规划范围线;东至中心城区规划范围线。

193.42

42.9%

合计:

505.95

100%

 

 

 

 

 

刚察县基准地价更新结果表

 单位:元/平方米(万元/亩)

   土地用途

土地级别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一级

中值

546

36.4)

444

29.6)

303

20.2

范围

644-452

42.9-30.1)

522-37234.8-24.8)

374-24224.9-16.1

二级

中值

462

30.8 )

318

21.2)

240

16.0)

范围

543-39036.2-26.0)

404-23827.0-15.9)

302-19120.1-12.7)

三级

中值

356

23.7)

252

16.8)

172

11.5)

范围

436-28029.1-18.7)

313-19420.9-12.9)

223-13214.9-8.8)

1.基准地价用地类型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用地类型包括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三类。

2.基准地价使用年期

本次基准地价使用年期统一为各类用地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各乡镇基准地价结果表

 

经综合分析刚察县各乡镇城镇经济、人口、社会发展状况、城镇化水平等因素,比量化分析后,将刚察县各乡镇地价水平分类如下:

 

分类

乡镇

地价标准

一类地区

沙柳河镇

执行基准地价

二类地区

哈尔盖镇、泉吉乡

参照基准地价二级70%-80%幅度内修正

三类地区

伊克乌兰乡、吉尔孟乡

参照基准地价二级在60%-70%幅度内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