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其他问题线索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海北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各类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整改销号的工作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2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刚察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3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刚察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70-8655299
联系地址:刚察县东大街与伊克乌兰路交叉口东南50米(东大街5号)
附件:刚察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其他问题线索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公示表
附件:1
刚察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其他问题线索整改任务验收
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海北州刚察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仅2023年9月就发生故障30次。 |
整改责任单位 |
县生态环境局 |
制定整改目标 |
加大对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保障青海湖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一是及时更新设备,确保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强化污染源监控中心监管职责,及时交办在线监控设施相关问题。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等工作开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现场监督检查,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严格对照督查问题,切实抓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的问题整改。一是已编制《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方案》,已完成评审并进行报备,已完成全年自行监测、比对监测、监督性监测;二是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共对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检查19次;三是投资28万元,已更换在线监测设备。 |
整改时间 |
2024年1月—2024年12月底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梁文轩 0970—865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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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2
刚察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其他问题线索整改任务验收
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海北州刚察县第二饮用水水源地已供水10年,还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未得到应得保护。周边存在牧民居住与放牧情况,一级保护区内牛羊粪便随处可见。 |
整改责任单位 |
县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整改目标 |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一是切实加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护工作,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结合刚察县集中式第二饮用水源保护现状,编制《刚察县集中式第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二是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牲畜粪便进行集中清理,并对水源围栏进行维修加固,全面杜绝牲畜进入水源地造成水源污染。加强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三是会同沙柳河镇政府加强对周边牧民的宣传教育,提高牧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切实加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护工作,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结合刚察县集中式第二饮用水源保护现状,编制了《刚察县集中式第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完成了刚察县沙柳河镇第二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建立水源地排查清单开展联合检查及日常巡查。 |
整改时间 |
2024年1月—2024年12月底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梁文轩 0970—865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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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