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刚察县消防救援大队便民服务的公告
广大群众:
为贯彻落实消防救援总队及州委、州政府有关便民服务工作要求,确保既定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刚察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上级指示精神,现将便民服务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群众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理方式,提前预约或电话咨询。
一、预约式专业服务
(一)消防技术咨询指导
服务内容:每月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和隐患排查、消防法律法规政策解答、现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预约、指导消防演练。
预约受理时段:在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接受预约,预约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服务。
预约方式:电话预约—0970-8653940
上门预约—刚察县伊克乌兰路消防救援大队
(二)消防站红门开放
服务内容:丰富科普教育内容,消防救援站开放期间安排专人讲解消防站的功能布局、车辆装备、执勤战备等情况;展示消防器材装备,介绍其用途和使用方法,并设置互动环节,让参观者亲身体验常见消防器材的使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法律法规、典型火灾案例、初期火灾控制等内容,使参观人员掌握常见火灾风险特点、火灾隐患查改、初起火灾处置、应急疏散逃生等基本常识。
可选参观时间:每周五(14:30至15:30、16:00至17:00)两个时段,法定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放时间。
预约方式:电话预约—0970-8652119
上门预约—刚察县伊克乌兰路消防救援站
(三)健身活动场所开放
服务内容:室内篮球场、羽毛球场地,使用者严格执行场馆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上述场馆以外的其他消防员训练设施设备,14周岁以下儿童须在监护人陪同下使用,使用者在使用服务前充分了解并知晓免责声明的内容,从而降低法律风险。健身活动场所使用后应迅速清洁并保持正常生活秩序。
开放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首日上午9:00至11:30,如遇国庆、春节长假可适当增加开放场次。
预约方式:电话预约—0970-8652119
上门预约—刚察县伊克乌兰路消防救援站
二、即时性咨询服务
(一)提供隐患投诉举报受理
1.电话举报。刚察县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办公室电话:0970-8653940(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来信举报。刚察县伊克乌兰路消防救援大队防火大厅。
3.来访举报。刚察县伊克乌兰路消防救援大队防火大厅。(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服务内容:处理时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20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举报受理内容分24小时或72小时内核查处理,并将核查处理情况回复当事人和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办公室,同时根据消防救援局《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记录并保存核查全过程。
(二)宣传资料领取及下载
服务内容:刚察县伊克乌兰路消防救援大队三楼防火大厅设置各类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图册、彩页及火灾案例视频,提供领取及下载服务。(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免责声明
本单位(刚察县消防救援大队、伊克乌兰路消防救援站)所有便民服务内容为公益性非营利性服务,免费向广大群众开放使用,为避免法律纠纷,结合服务事项,特声明如下:
第一条 健身活动场所开放使用须严格执行场馆管理规定,安全使用,不得使用上述场馆以外的其他消防员训练设施设备。所有使用人员风险自担,发生意外事故或因自身疾病原因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自身损害的,场所提供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14周岁以下儿童须在监护人陪同下使用。凡自愿使用活动场地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视为接受本免责声明。
第二条 红门开放须遵守消防救援站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参观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消防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维修工具使用仅供在指定场所合法用途使用,不得转借、挪用或用于有偿使用。使用前请确保您已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知识,使用中应严格遵循安全规范和操作指南,您使用本工具即视为同意本免责声明,如有异议请停止使用。
第四条 本免责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上述未尽事宜或法律另有规定,以法律规定为准。
刚察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