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海北州
其他问题线索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5日
消息来源:
整改任务概述 |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作为《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规划》实施牵头单位,未按要求制定年度项目安排和投资计划,使得海北州在指导协调流域2县落实规划时没有抓手,海晏、刚察对承担任务不清楚。海晏县退化林修复等4个项目未达到序时进度,刚察县退化草地修复等2个项目未达到序时进度。 |
整改责任单位 |
刚察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和草原局 |
整改目标 |
认真执行《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一是根据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对生态修复项目(2021-2023年)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完善的项目资金运行机制,健全相应的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三是建立监督机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实行跟踪问效,定期监督检查,定期专项审计。 项目已按照既定目标和质量标准完成,并通过验收和整改,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整改时间 |
长期坚持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仁增多杰 0970—8653464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