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老年人保健食品药品消费提示与违法线索举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5日 消息来源: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和药品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刚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相关消费提示,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消费警示与提示。

(一)警示

保健食品警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药品警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二)消费提示:

1.购买药品、保健食品时,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查看产品是否具有“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及批准文号,核对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等信息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内容一致。

2.警惕“根治慢性病”“包治百病”“药到病除”等虚假宣传,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疾病治疗需遵医嘱。

3.注意查看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储存条件,按需购买,避免囤积过期产品。

4.保留购买凭证(发票、收据等),如发现权益受损,及时向刚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二、违法线索举报范围

(一)无证经营类:无证无照销售治疗老年人常见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骨关节病等)药品、保健食品的行为。

(二)虚假宣传类:

1.发布虚假或违法广告推销针对老年人药品、保健食品的,夸大药品功效,宣称能治愈疑难杂症或根治慢性病等;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效、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等。

2.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等名义,对老年人药品、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老年人购买的。

3.利用网络红人、网络软文等方式分享虚假消费体验,制造虚假口碑诱导老年人购买药品、保健食品的。

(三)产品质量类:向老年人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被污染,以及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保健食品。

(四)价格违法类:经营者不明码标价,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老年消费者购买药品、保健食品的,如虚标原价、虚假折扣后高价卖给老年人等;

(五)非法渠道采购类:药品经营单位从不具备资质的渠道采购用于老年人治疗的药品、保健食品。

(六)其他违法类:其他涉及老年人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如违规回收老年人药品、保健食品再次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可拨打12315或0970-8652204进行举报。

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

四、线索处理及要求

(一)线索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依法调查处理。对经查实的违法案件,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线索征集要求

本渠道专门受理刚察县市场监管领域保健食品及老年人药品相关违法违规线索举报人可通过拍照、摄像、截屏、录屏等方式收集涉嫌违法线索。举报人拍摄的图片、视频等资料应真实合法,尽量清晰可辨,能直观反映违法事实。若匿名举报,需提供可联系到的有效方式以便核查。举报时须完整提供涉事主体信息(如涉事药店、诊所、销售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等)、具体违法违规事实(详细描述违法行为发生过程)、发生时间、地点等要素。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守护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的保健食品安全与用药安全,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希望广大居民积极行动起来,踊跃举报身边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和用药环境。

特此公告。

 

           刚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