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8日 消息来源:

全县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牧种植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草食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部分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5〕96号、刚察县人民政府《关于刚察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及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刚政〔2025〕1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粮改饲项目,引导农牧民调整种植结构,扩大全株燕麦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提高饲草料品质和供应能力,促进草食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

二、申报主体

刚察县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农牧户。

三、申报条件

(一)刚察县境内从事燕麦饲草料种植、全株燕麦收贮(储)的经营主体和农牧民。

(二)种植面积必须是集中连片30亩及以上。

(三)青储干草种植耕地必须是刚察县属耕地。

四、补助标准与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谁种地谁享受的原则。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收贮(储)量以一卡通形式拨付补助资金,补贴标准按刚察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执行。

五、申报材料

(一)流转的耕地提供土地流转合同,个人耕地提供土地确权书。

(二)经营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个人实施主体提供身份证、农牧民社保一卡通账号。

(四)种、收、贮(储)图片资料。

六、申报程序

1.县域内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及农牧种植户先到种植地所属乡镇申报登记,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2.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种植面积进行实地核实。根据审核和核实结果确定实施项目名单,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实施项目名单上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4.县域内农业企业、农场到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申报登记。

七、项目登记受理时间

乡(镇)政府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28 -2025年9月1日,过期不再受理。

八、项目实施与监管

1.项目名单确定后,项目实施主体应严格按照申报书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实施期限为2025.5-2025.12。

2.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对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项目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3.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应及时向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饲草料收贮数量和质量等。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项目资格,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九、其他事项

1.申报主体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申报主体存在虚报、瞒报、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取消其今后申报相关项目的资格实施主体是农牧民没有社保一卡通账号的不予受理。

2.本通知由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永全

咨询电话:0970-885996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970-8652481

地址:刚察县东大街27号

 

              

 

 

               刚察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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