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刚察县委办公室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刚察县总河湖长及责任河湖长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单位,各群众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
鉴于人事调整,为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现将县总河湖长调整为李文林同志、张启峰同志;副总河湖长及青海湖责任湖长调整为尕藏同志;副总河湖长及布哈河、吉尔孟河责任河长调整为郑文家同志;县责任河湖长及沙柳河河长调整为黄明铭同志;县责任河湖长及泉吉河责任河长调整为才旺同志;县责任河湖长及沙柳河羊场段责任河湖长、青海湖北岸羊场段、纳仁万玛、纳仁贡玛涝池责任河湖长调整为刘格日乐吐同志并及时对外公布河湖责任名录。
附件:刚察县县级总河湖长、责任河长湖长名录公布名单。
中共刚察县委办公室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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