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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其他问题线索整改任务验收
销号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6日 消息来源:

整改任务概述

海北州刚察县普遍存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多个规模化养殖单位未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落实粪便贮存要求

整改责任单位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整改目标

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提升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水平。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准入管理,规范环评内容和要求,强制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相应的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贮存设施,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养殖场环保意识,自觉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是强化基础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粪污收集、储运等设施正常运行。粪污储存应满足防渗、防雨、溢流等要求。

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工作台账,对养殖场粪污储存、收集、运输等环节加强监管,并指导养殖场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服务工作。同时,依托第三方粪污处理企业加工有机肥,将牛羊粪便经过堆积发酵后,在农作物收获后或播种前作为底肥施用,使其完全转化为可利用的生物有机肥。

整改时间

2024年1月—2025年6月底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参本太加        0970-8652481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