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刚察县沙柳河镇潘保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刚察县城镇规划建设有关要求,现将土地预征收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征收目的
刚察县沙柳河镇农牧民搬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二、征收范围
潘保村(东至潘保村河道东侧、西至潘保村党员活动室、南至潘保路、北至尕小公路)(详见公告附图)共67户,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
征收主体:刚察县人民政府
具体实施部门: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708653181
四、本预公告期限为7日(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等增加补偿费用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土地征收工作。对阻碍土地征收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入要积极协助配合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等工作,被征收入应在调查表上确认、签字,并主动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及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被征收入对本次征收有不同意见的,可在公告期限内向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意见。
附:刚察县沙柳河镇潘保村农牧民搬迁保障性住房拆迁项目示意图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