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
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的通知
刚纪办发〔2026〕8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各群众团体党组:
目前正值高考、中考毕业升学之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重申纪律规定,厉行“七个严禁”打好“预防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破除陈规陋习,不断净化社会风气。现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正面教育引导,要全面摸底排查本单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子女升学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教育提醒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坚决杜绝出现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不操办、不参加各类“升学宴”“谢师宴”活动,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大力倡导廉洁、文明、节俭的庆祝方式,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新风尚。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七个严禁”:一是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或以他人名义提前、分批次、分地点等方式变相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二是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除近亲属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和各种名义的钱物;三是严禁参加除近亲属以外的各类升学庆贺活动;四是严禁借子女升学名义以任何形式通知宴请除近亲属以外的人员;五是严禁巧立名目用公款报销,或者找管理、服务对象及有利害关系单位、个人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子女学习等费用;六是严禁用公车、公款或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钱款接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七是严禁任何其他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县纪委监委将通过专项监督、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落实“七个严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线索,快查快结、严查严处,并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因失职失察、监管不力,致使本单位发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等问题,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责任。
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要求,压实责任,层层学习,认真传达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有关“七严禁”纪律要求,确保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中共刚察县纪委办公室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