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农村信用联社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精神,刚察县农村信用联社对以下内容现向社会公示:
一、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
(1)不以贷转存、存贷挂钩;(2)不乱浮利率、一浮到顶;
(3)不以贷收费、浮利分费;(4)不转嫁成本、增加负担;
(5)不违规收费、擅自提价;(6)不强制捆绑、不当搭售;
(7)不高息揽存、借道收息。
二、坚持“四公开”:
(1)公开收费项目; (2)公开服务质价;
(3)公开效用功能; (4)公开优惠政策。
本联社承诺:自 2012年3月1日起不再发生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4月1日以后不再发生不合理收费,详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已在各营业网点公示,详情请到各营业网点查询。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监督电话:0970-8653356
附件:业务收费价目表
刚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