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人民币结算及账户管理业务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信用联社

一、基本结算业务(政府指导价)
单位:人民币.元
收费项目 手续费(每笔) 邮电费(每笔) 备注 批准机关.部门及文号
结算种类 邮费 电报费
普通 快件 普通 加急
银行汇票 1.00  0.50  2.50  银发〔1997〕393号
银行承兑汇票 按票面金额0.05%
汇兑 信汇 0.50  0.50  2.50  电汇用途字数超过三个字的,超过的字数按每字收费标准加收电报费。汇兑的转汇,其费用可以向转汇人收取现金,也可以从款项中扣收,并出具收费收据。根据客户书面委托,保证在2小时内资金到账的电汇加急业务,以规定收费标准为基数再加收30%。汇划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等款项免收电子汇划费;汇划职工工资、退休金、养老金等,每笔收取2元。转汇的汇出行收取的信汇、电汇邮电费按100%,手续费按50%付给转汇行。
电汇 0.50  5.85  11.70 
电子汇划费 0.50  1万元(含)以下每笔收费5元;1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每笔收费10元;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每笔收取15元;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每笔收取20元;100万元以上每笔按汇划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收取,最高不超过200元。 计价格〔2001〕791号
委托收款  托收承付 邮寄划回 1.00  1.00  5.00  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按往返邮程收费,如附寄的单证过多,按邮局规定标准加收超重邮费,如发生全额拒付或无款支付时,对已收取的电报费,应扣除邮费后退给客户。多次划款和单独计扣滞纳金的,由承付行按规定的标准向付款人收取邮费和电报费。邮电部门规定的邮电费附加,由银行按附加标准向客户收取。 银发〔1997〕393号
电报划回 1.00  5.85  11.70 
本票 0.60  使用清分机的本票、支票收取手续费1元。
支票 0.60 
单位主动  查询 信件查询 0.50  0.50  2.50  系指不是因银行工作差错造成的未收到款项,查询如已查复的,应按规定标准收取邮费或电报费。
电报查询 0.50  5.85  11.70 
未在银行开户的个人汇款和办理银行汇票 5000元以下 按票面金额1% 不足1元的收取1元。
5000元(含)以上 50.00 
退汇 信件退汇 0.50  0.50  2.50  汇款退汇,其费用可以向汇款人收取现金,也可以从款项中扣收,并出具收费收据。
电报退汇 0.50  5.85  11.70 
挂失 符合挂失规定的汇票、本票、支票 按票面金额0.1% 不足5元,收取5元。 银行汇票,挂失止付人要求通知对方行的,应另收邮费或电报费。
注:2012版收费标准除本页为政府指导价外,其余全部为市场调节价。
基本结算业务
单位:人民币、元
一、小额支付业务
收费项目 业务包费(每包) 手续费(每笔) 备注
同城 异地
普通贷记 0.50  0.10  0.30 
普通借记 0.50  0.03  0.10 
定期贷记 0.50  0.04  0.12 
定期借记 0.50  0.04  0.12 
查询、自由格式报文 1.00 
实时业务(通存通兑) 按交易金额的1%收取,不足1元的,按1元收取,最高200元。
账户信息查询业务 2元/笔。
二、辖内汇划业务
收费项目 汇划收费标准 手续费标准 备注
电子汇划费 1万元以下(含) 4.00  0.50 
1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 8.00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 13.00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 18.00 
100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上每笔按汇划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收取,最高150元。
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等免收汇划费。
职工工资、退休金、养老金等每笔收取2元。
二、人民币非基本结算业务
编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一、个人结算
0101001 农信银系统省外存取款结算 按存取款结算金额的0.5%收取,最低2元,最高50元。
0101002 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 参照辖内汇划业务标准收取费用。
0101003 储蓄异地托收 按托收金额的1%收取,最低2元,最高50元。
0101004 汇款跨行查询 5元/笔。
二、对公结算
0102001 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 参照辖内汇划业务标准收取费用。“农信银-工商银行”直联转账业务也参照辖内汇划业务标准收取费用。
0102002 支票通存通兑 同城跨行社免费,同城跨行5元/笔。或按协议收取。
0102003 上门收(送)款 按协议收取,长期定点上门收(送)款可与客户协商按年(月、季、次)收费。 各行社制定实施细则后执行。
0102004 代理收款 电子汇划费+2元/笔。
0102005 支付凭证挂失止付 按票面金额的1‰收取,最低5元/笔。
0102006 代理金融机构现金清点 0.5元/100张(枚)。
三、个人账户管理
0103001 账户挂失 10元/次/户。
0103002 印鉴变更 10元/次。
0103003 印鉴挂失 20元/次/户。
0103004 账户核保 20元/次。
0103005 综合对账服务 据实计收。参考标准:邮寄:5元/月;EMAIL:3元/月。 各行社制定实施细则后执行。
0103006 补制对账单 一年内(含)免费,一至三年(含)20元/份,三年以上50元/份。
0103007 补制回单 三个月(含)内免费,三个月至一年(含)10元/份,一至三年(含)20元/份,三年(含)以上50元/份。
四、对公账户管理
0104001 验资账户开户 200元/户。
0104002 账户管理 10元/月/户,可按年(月、季)收取。
0104003 账户历史信息查询 查询当年信息免费,查询上年信息一次10元,每递增一年度加收10元。 配合公、检、法等有权执行机关查询有关信息免费
0104004 账户信息变更 10元/次/户。 因客户自身原因引起的账户信息变更收费,银行原因引起的不收费。
0104005 补制回单 三个月(含)免费,三个月至一年(含)10元/份,一至三年(含)20元/份,三年(不含)以上50元/份。
0104006 补制对账单 一年内(含)免费,一至三年(含)20元/份,三年以上50元/份。
0104007 账单邮寄 据实计收。参考标准:5元/份。
0104008 印鉴变更 10元/次/户。
0104009 印鉴挂失 100元/次/户。
0104010 支付密码挂失 100元/次/户。
0104011 支票影像 3元/笔。
注:1、跨行指跨除青海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的其它商业银行。
  2、跨行社指青海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范围内跨法人的机构。
第二章  银行卡业务
编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0201001 特约单位消费回佣 按协议价格收取。
0201002 POS 按协议价格收取。 按银联收费标准执行
0201003 分期付款 贷记卡 以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
0201004 分期付款展期 贷记卡 以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
0201005 年费 贷记卡 个人卡 金卡主卡200元/卡/年;金卡副卡100元/卡/年 每年刷卡3次(含)以上免收年费
0201006 普通卡主卡100元/卡/年;普通卡副卡50元/卡/年。 每年刷卡3次(含)以上免收年费
0201007 商务卡 金卡400元/卡/年;普通卡200元/卡/年。 每年刷卡3次(含)以上免收年费
0201008 公务卡 免费。
0201009 准贷记卡 个人卡 金卡主卡:50元/卡/年;金卡副卡25元/卡/年 每年刷卡3次(含)以上免收年费
0201010 普通卡主卡:25元/卡/年;普通卡副卡12.5元/卡/年。 每年刷卡3次(含)以上免收年费
0201011 商务卡 金卡100元/卡/年,普通卡50元/卡/年。 每年刷卡3次(含)以上免收年费
0201012 借记卡 紫丁香卡 10元/卡/年。
0201013 紫丁香福农卡 免费。
0201014 紫丁香生肖卡 10元/卡/年。
0201015 短信费 2元/卡/月,紫丁香福农卡免费。
0201016 挂失 贷记卡 50元/卡。
0201017 准贷记卡
0201018 借记卡 10元/卡。
0201019 补制账单 一年(含)内免费,一年至三年(含)20元/份,三年以上50元/份。
0201020 调单 贷记卡 交易正本50元/份,副本10元/份。
0201021 准贷记卡
0201022 信函快递 贷记卡 20元/封;金卡免费。
0201023 准贷记卡
0201024 超限费 贷记卡(个人卡、商务卡) 按超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最低1元,最高500元。
0201025 贷记卡(公务卡) 按超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最低1元,最高300元。
0201026 滞纳金 贷记卡(个人卡、商务卡) 按月结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最低5元,最高500元。
0201027 贷记卡(公务卡) 按月结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最低5元。
0201028 授信证明 单位 100元/份。
0201029 个人 50元/份。
0201030 代理业务 按协议价格收取。
0201031 跨境查询 4元/笔。
0201032 持(无)卡向本人银行卡存款及转帐存入 按存款及转帐金额的0.5%收取,最低2元,最高50元。
0201033 本行社柜面、ATM取款及转账付出 贷记卡 按透支金额的1%收取,最低5元。取现、转账溢缴的不收费。 本行社指以法人为机构的行社。只此项为本行社收费项目。
0201034 准贷记卡
0201035 跨行社柜面、ATM取款及转账付出 借记卡 按交易金额的0.5%收取,最低2元,最高50元。
0201036 贷记卡 按透支金额的1%收取,最低5元。取现、转账溢缴的不收费。
0201037 准贷记卡
0201038 跨行柜面取款及转账付出 借记卡 按交易金额的0.5%收取,最低2元,最高50元。
紫丁香卡、紫丁香福农卡、紫丁香生肖卡按交易金额的0.8%收取,最低1元,最高20元。(农民工特色服务)
0201039 贷记卡 境内跨行取现透支的按透支金额的2%收取,最低5元;跨行取现、转账溢缴的按溢缴金额的0.5%收取,最低2元。
0201040 准贷记卡
0201041 跨行ATM取款及转账付出 借记卡 4元/笔,另加收跨行社ATM取款及转账付出手续费。
0201042 贷记卡 4元/笔,另加收跨行柜面取款及转账付出手续费。
0201043 准贷记卡
0201044 人民币账户/卡跨境ATM取现及转账 按(取现金额的1%+12元)人民币收取,最低14元/笔,最高62元/笔。
第三章  代理业务
编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一、支付结算代理
0301001 代理汇兑 代理汇兑按协议收取:代理兑付银行汇票按兑付汇票金额的0.2‰—0.3‰,最低2元/笔;代理签发银行汇票按签发汇票金额的0.3‰—0.5‰,最低3元/笔。
0301002 代理金融机构现金调缴 按协议收取,最低按调缴金额的0.5‰收取手续费;为县(市)级行社之间提供现金调缴服务,最低按调缴金额的0.1‰收取手续费。
0301003 代理款箱运送及保管款箱 款箱寄存和接送参照市场价执行。
0301004 代理现金调拨及向人行存取现金运送 向异地人行存取现金按协议定价,最低为调缴金额的0.8‰
0301005 代理地方财政授权支付 按地方财政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0301006 代理地方财政直接支付 按地方财政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0301007 代理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 按地方财政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0301008 代理地方财政资金拨付及管理 按地方财政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另加收资金汇划费。
0301009 代理兑付银行汇票 按兑付金额的0.2‰—0.3‰收取,最低2元/笔;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0301010 代理签发银行汇票 按签发金额的0.3‰—0.5‰收取,最低3元/笔;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0301011 代理签发本票 按协议价格收取。
0301012 代理兑付本票 按协议价格收取。
0301013 代理其他业务 按协议价格收取。
二、代收代付
0302001 代发工资 按协议价格收取。 向委托单位收取
0302002 代发养老金 同城:0.5元/笔;异地:4元/笔;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向委托单位收取
0302003 代收学杂费 1元/笔或按代收金额的0.5%收取。异地业务向交款人另加收5.5元/笔。按月或按季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向委托单位收取
0302004 代理收付款 代付学生补助款:1元/笔;或按代收(付)金额的0.5%收取;按月或按季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向委托单位收取
0302005 代收公用事业费:1元/笔;或按代收(付)金额的0.5%收取;按月或按季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向委托单位收取
0302006 代收电讯费:1元/笔;或按代收(付)金额的0.5%收取;按月或按季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向委托单位收取
0302007 代收有线电视费:1元/笔;或按代收(付)金额的0.5%收取。按月或按季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向委托单位收取
0302008 社会保险费费:1元/笔;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向委托单位收取
0302009 代收行政事业罚款:按缴入国库总额的1%收取;按月或按季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向委托单位收取
0302010 代收(扣)工商行政管理费:1元/笔;或按代收(扣)金额的0.5%收取;按月或按季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向委托单位收取
0302011 代收报刊订阅费:1元/笔;或按代收金额的0.5%收取;按月或按季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向委托单位收取
0302012 代理法人客户缴税 按代扣税款总额的2%收取,或按10元/笔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向委托单位收取
0302013 代理住房补贴支付 1元/笔;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向委托单位收取
0302014 代理支库代办业务 1元/笔;或按代收金额的0.5%收取。按月或按季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向委托单位收取
三、委托贷款
0303001 代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业务 按协议价格收取。
0303002 住房委托存款 按不高于归集额的5‰收取。 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取
0303003 住房委托贷款 按不高于贷款利息收入的5%收取。 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取
0303004 一般委托贷款 1、贷款金额<1亿元:月手续费率0.15—3‰;发放时一次性收取的,年手续费率≥1.5‰;
2、贷款金额≥1亿元:月手续费率0.1—2‰;发放时一次性收取的,年手续费率≥1‰;
3、最低1000元/笔。                
第四章  工本费
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凭证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每份 每本 每套
0401001 支票 0.20  5.00  计价【1996】184号
0401002 现金交款单 0.20  3.00 
0401003 进帐单 0.20  3.00 
0401004 电汇凭证 0.50  3.00 
0401005 委托收款凭证 0.50  3.00 
0401006 银行汇票申请书 0.50  3.00 
0401007 银行汇票 0.28  7.00  计价【1996】184号
0401008 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 0.50 
0401009 银行承兑汇票 10.00 
0401010 银行承兑汇票合同 10.00 
0401011 票据贴现 10.00 
0401012 贷款合同文本 企业 50.00  附属合同不再另行收费
0401013 个人 20.00 
0401014 信用证 按实际成本价格收取工本费。
0401015 信用牌 按实际成本价格收取工本费。
0401016 信用评审表 按实际成本价格收取工本费。
第五章  电子银行
编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一、企业网银
0501001 网上银行服务费(注册账户) 20元/年/户。
0501002 证书服务费(CFCA证书) 200元/年/个。
0501003 数字证书(UsbKey)手续费 68元/个。
0501004 证书替换 10元/笔。
0501005 交易费 跨行社转账 免费。
0501006 跨行转账 费用区间 邮电费 手续费
1万元以下 5元/笔 0.5元/笔
1万元-10万元 10元/笔
10万元-50万元 15元/笔
50万元-200万元 20元/笔
200万元-400万元 40元/笔
400万元-600万元 80元/笔
600万元-800万元 120元/笔
800万元-1000万元 160元/笔
1000万元以上 200元/笔
二、个人网银
0502001 证书服务费(CFCA证书) 12元/年/户。
0502002 数字证书(UsbKey)手续费 60元/个。
0502003 电子令牌 45元/个。
0502004 电子银行口令卡 4元/张。
0502005 证书替换 10元/笔。
0502006 交易费 跨行社转账 免费。
0502007 跨行转账 费用区间 邮电费 手续费
1万元以下 5元/笔 0.5元/笔
1万元-10万元 10元/笔
10万元-50万元 15元/笔
50万元-200万元 20元/笔
200万元-400万元 40元/笔
400万元-600万元 80元/笔
600万元-800万元 120元/笔
800万元-1000万元 160元/笔
1000万元以上 200元/笔
 第六章 保证、承诺及公司贷款相关服务
编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一、 担保业务
0601001 借款保函 期限在一年(含)以内,按保函金额的3.3%,最低500元,一次性收取。
期限超过一年(不含)的,除在出具保函时收取一次费用外,以后每年按原标准加收一次。
0601002 租赁保函 期限在一年(含)以内,按保函金额的3%,最低500元,一次性收取。
期限超过一年(不含)的,除在出具保函时收取一次费用外,以后每年按原标准加收一次。
0601003 投标保函 期限在一年(含)以内,按保函金额的2%,最低500元,一次性收取。
期限超过一年(不含)的,除在出具保函时收取一次费用外,以后每年按原标准加收一次。
0601004 承包保函 期限在一年(含)以内,按保函金额的2%,最低500元,一次性收取。
期限超过一年(不含)的,除在出具保函时收取一次费用外,以后每年按原标准加收一次。
0601005 履约保函 期限在一年(含)以内,按保函金额的2%,最低500元,一次性收取。
期限超过一年(不含)的,除在出具保函时收取一次费用外,以后每年按原标准加收一次。
0601006 维修保函 期限在一年(含)以内,按保函金额的2%,最低500元,一次性收取。
期限超过一年(不含)的,除在出具保函时收取一次费用外,以后每年按原标准加收一次。
0601007 来料加工及来件装配保函 期限在一年(含)以内,按保函金额的2.5%,最低500元,一次性收取。
期限超过一年(不含)的,除在出具保函时收取一次费用外,以后每年按原标准加收一次。
0601008 预收(付)款退款保函 期限在一年(含)以内,按保函金额的2.5%,最低500元,一次性收取。
期限超过一年(不含)的,除在出具保函时收取一次费用外,以后每年按原标准加收一次。
0601009 付款保函 期限在一年(含)以内,按保函金额的3%,最低500元,一次性收取。
期限超过一年(不含)的,除在出具保函时收取一次费用外,以后每年按原标准加收一次。
0601010 质量保函 期限在一年(含)以内,按保函金额的2%,最低500元,一次性收取。
期限超过一年(不含)的,除在出具保函时收取一次费用外,以后每年按原标准加收一次。
0601011 分期付款保函 期限在一年(含)以内,按保函金额的3%,最低500元,一次性收取。
期限超过一年(不含)的,除在出具保函时收取一次费用外,以后每年按原标准加收一次。
0601012 保函修改 200元/份,修改增额的按新开同类型保函收费标准收取。
0601013 保函通知 200元/笔。
0601014 保函展期 按新开同类型保函收费标准收取。 保函展期后,收费从展期之日起重新计算,与展期前期限无关。
0601015 保函注销 200元/笔。 客户主动申请的注销
二、 承诺业务
0602001 循环贷款承诺 按照合同金额与借款人已提款项(计费周期内日均余额)的差额一次性或分次向借款人收取,费率按年费率1‰—5‰确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要求缩减循环贷款额度的,一次性收取缩减贷款额度1‰—5‰的违约金。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0602002 贷款承诺 按照合同金额与借款人已提款项(计费周期内日均余额)的差额一次性或分次向借款人收取,费率按年费率3‰—5‰确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要求缩减循环贷款额度的,一次性收取缩减贷款额度3‰—5‰的违约金。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0602003 出具贷款承诺书 2000元/份。同一内容的多份贷款承诺书,每份加收100元。
0602004 承诺授信额度 按客户授信额度为基数一次性收取,年费率为0.2%,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0602005 备用贷款承诺 按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金额的1‰—5‰(年费率)按季或半年或年或一次性向借款人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0602006 拆借承诺 按承诺额度的0.2%收取,每年收取一次,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最低1000元。
0602007 信贷证明 按出具信贷证明金额的0.05‰—0.1‰收取,最低200元/份;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0602008 出具贷款意向书(意向性承诺书) 按份收取,2000元/份。同一内容的多份贷款意向(意向性承诺书)书,每份加收100元。
0602009 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 按(承兑金额-保证金)X费率收费,承兑汇票期限在三个月内(含),费率为2%;期限在三个月以上,费率为2.5%。
0602010 承兑汇票查询 30元/笔,向查询方收取,青海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内查询免费。
0602011 国内保理 有追索权(回购型)按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的0.1%—1%收取,无追索权(买断型)按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的0.2%—2%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三、 公司贷款相关服务
0603001 延迟提款 按未提款部分的2‰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0603002 提前还款 剩余贷款期限(月数)×提前还款金额×1‰(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0603003 贷款合同变更—利率变动 按贷款本金余额的0.5‰收取,最低500元。 一次性收取。客户出于防范利率风险、降低筹资成本主动申请要求银行变更利率浮动方式。
0603004 变更贷款合同—其他变更 按贷款本金余额的0.5‰收取,最低500元。 更改固定还款金额或期限、还款周期等。
0603005 代办贷款卡年检 100元/笔。
第八章  投资银行业务
编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一、常年财务顾问
0801001 企业常年财务顾问 按协议价格收取。
0801002 企业资产管理顾问 按协议价格收取。
0801003 资金顾问 按协议价格收取。
二、资信证明
0803001 单位存款类业务资信证明 最低200元/份。
0803002 单位提前解除止付证明 最低200元/份。
0803003 单位贷款类业务资信证明 最低200元/份%。
0803004 单位信用卡类业务资信证明 最低300元/份。
0803005 单位表外业务类资信证明 最低300元/份。
0803006 银行询证函(单位) 按询证内容累加,每项询证100元,最低300元/份。
0803007 单位其他单项业务资信证明 最低200元/份。
0803008 综合资信证明 按证明内容累计收费总额的80%收取。
0803009 股东出资金额证明 最低200元/份。
0803010 企业注册资金验资 最低500元/份。
注:以上业务开办前,各行社均应制定实施细则,报备省联社。
第九章 托管、养老金业务
编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管理文件 备注
一、托管业务
0901001 专户理财资产托管 根据委托资产规模和投资标的确定,托管费率按资产净值0.1%—0.2%收取。此费率为年费率,根据资产净值,根据合同规定按月、按季或按年提取。 证监基金字〔2007〕326号
0901002 社保基金托管 按协议价格收取。
0901003 个人资产托管 按协议价格收取。
0901004 基本养老个人账户基金托管 按协议价格收取。
0901005 农保基金托管 按协议价格收取。
0901006 理财型保险产品托管 按协议价格收取。
0901007 保险资产托管 年费率不低于0.01%,按月、季、半年或年等协商确定的时点收取。
0901008 其他资产托管 按协议价格收取。
二、养老金业务
0902001 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费 年收费不超过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 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
0902002 企业年金账户管理费 年收费不超过60元×个人账户数。 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
0902003 企业年金托管费 年收费不超过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 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
0902004 企业年金管理顾问 按协议价格收取 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
注:以上业务开办前,各行社均应制定实施细则,报备省联社。
注:以上业务开办前,各行社均应制定实施细则,报备省联社。
第七章  理财业务
编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一、代理债券
0701001 代理企业债券发行兑付 按协议价格收取。
0701002 储蓄国债、记账式国债开户费 个人:10元/户;对公:50元/户。
0701003 储蓄国债(电子式)提前支取 按提前支取金额的1‰收取。
0701004 记账式国债转托管 20元/笔。
0701005 记账式国债非交易过户 50元/笔。
0701006 记账式国债历史交易查询 10元/笔。
0701007 凭证式国债凭证挂失 20元/笔。
0701008 凭证式国债(2002年以前发行)提前支取 按兑取本金的2‰收取。
0701009 凭证式国债提前支取 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
0701010 债券结算代理佣金 按不超过结算债券面值总额的0.1‰收取。
二、代理股票和期货
0702001 第三方存管 按与证券公司协议价格收取。
0702002 代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收付 按协议价格收取。参考费率:募集期的发行费率1%。
按协议价格收取。参考费率:成立后的申购费率1%。
按协议价格收取。参考费率:成立后的赎回费率0.5%-1%。
0702003 质押股票代理清算交收 按买卖成交金额的0.5-1‰收取。
0702004 代理B股资金汇划 异地资金汇划借记B股账户(入账)时收取125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对汇出境外的B股资金汇款收取0.1%的手续费(不高于1000元),并加收电报费;对在境内汇出我行系统的B股资金汇款收取0.1%的手续费(不高于200元)。
0702005 银期转账开通 3000—10000元/户。
0702006 异地银期转账 个人:45元/月,540元/年;对公:150元/月,1800元/年。
0702007 全国银期转账服务年费 1万元/年。
三、代理保险
0703001 代理推销对公财险 按与保险公司协议价格收取。
0703002 代理推销个人财险
0703003 代理推销寿险
0703004 代理销售交强险 最低按代销金额的4%收取。
0703005 代理销售责任险 按与保险公司协议价格收取。
0703006 代理单位保险资金收付 按代收代付金额的0.5%收取,最低1元/笔;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代理个人保险资金收付
0703007 代理满期给付 最低10元/笔;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0703008 业务营销协办 按实际业务笔数计算,不以成功笔数计算。
0703009 柜面代销其他财产险 按揭保险、货运险:按实际业务笔数计算,不以成功笔数计算。
四、代理基金
0704001 代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按与基金公司协议价格收取。
0704002 代理转托管 按与基金公司协议价格收取。
0704003 代理非交易过户 按与基金公司协议价格收取。参考标准:50元/笔。
0704004 尾随佣金 按与基金公司协议价格收取。
0704005 持续营销服务 按与基金公司协议价格收取。
0704006 基金定投 按与基金公司协议价格收取。
0704007 基金漫游业务 20元/笔。
五、代理贵金属
0705001 代理黄金/铂金 黄金:按交易金额的0.14%收取,最低300元/笔,其中代上海黄金交易所收取0.05%,我行收取0.09%。
铂金:按交易金额的0.2%收取,其中代上海黄金交易所收取0.1%,我行收取0.1%。
0705002 黄金出入库 2元/公斤
0705003 黄金仓储 会员及客户库存黄金按1.8元/公斤/天收取;会员及客户买入货权黄金按0.6元/公斤/天收取;上海黄金交易所从人民银行总行借入周转金免收仓储费;会员及客户出库当日仓储费按1.8元/公斤收取。
0705004 贵金属质押 6元/公斤
0705005 个人实物黄金 开户费:60元/户。
0705006 交易手续费:按交易金额的0.20%收取,其中代上海黄金交易所收0.05%。
0705007 包装费:不低于成本。
0705008 个人账户黄金 人民币账户金:0.8元/克。
0705009 美元账户金:3美元/盎司。
0705010 代收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延期递延费 按当天持仓结算金额的0.02%收取
0705011 代收黄金/铂金代理运输及保险费 80元/千克;或按协议价格收取,最低80元/千克。
0705012 黄金回购 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开盘价减3元/克
六、个人理财
1. 理财基础服务
0706001 个人存款证明 50元/份。
0706002 个人贷款证明 100元/份。
0706003 个人信用卡守信证明 100元/份。
0706004 个人提前解除止付证明 50元/份。
0706005 其他个人资信证明 50元/份。
2. 个人贷款服务
0706006 未提用贷款资金使用费 每笔最高收取贷款金额的2‰,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0706007 提前还款 每笔贷款最高收取的手续费不超过六个月贷款利息,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借款合同未约定的暂不收取,农牧户贷款不收取。
0706008 展缩期服务 按展缩期金额的0.3‰的收取,最低10元/笔,最高300元/笔。
0706009 变更贷款合同—利率变更 最低按行社损失利息收入的10%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客户为降低借款成本,主动申请变更利率浮动方式。
0706010 变更贷款合同—其他变更 按贷款本金的0.3‰的收取,最低10元/笔,最高300元/项。
0706011 质物保管 按贷款本金的0.3‰的收取,最低10元/笔,最高300元/项。
0706012 个人经营性贷款资信调查 最高1000元/笔;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0706013 循环贷款承诺 循环贷款承诺费按照合同金额与借款人已提款项(计费周期内日均余额)的差额一次性或分次向借款人收取,费率按年费率1‰—5‰确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要求缩减循环贷款额度的,一次性收取缩减贷款额度1‰—5‰的违约金。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一次性或分次向借款人收取,费率按年费率确定。
0706014 贷款承诺 按在规定的用款期内未提款部分的0.3‰—0.5‰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意向性贷款承诺等各行社不承担必须履行承诺经济责任的承诺,收费标准按信贷证明收费标准执行。一次性收取。
0706015 出具贷款承诺书 按份收取,最高2000元/份。同一内容的多份贷款承诺书,每份加收100元。
0706016 个人优质客户综合授信 在承诺的授信期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按未使用额度的0.3‰—0.5‰一次性收取。对不承担经济责任的意向性承诺,按信贷证明收费标准执行。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0706017 个人最高额贷款授信 在承诺的授信期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按未使用额度的0.3‰—0.5‰一次性收取。对不承担经济责任的意向性承诺,按信贷证明收费标准执行。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0706018 个人资信调查 最高1000元;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0706019 信用评级 最高1000元;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0706020 代理公积金中心打印公积金委托贷款还款历史明细 10元/份。
注:以上业务开办前,各行社均应制定实施细则,报备省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