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开拓创新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监督、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1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县委办公室

近年来,刚察县坚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他法规性文件为准绳,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促进经济发展,创建平安刚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工作来抓,着力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现健康规范运行。
做到“三个坚持”,形成良好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气。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把应对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任务作为考察和识别干部的重要因素,坚持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民生问题中识别干部、在项目建设中发现干部、在维护稳定中检验干部,树立了正确的干部价值取向。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选拔任用道德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保证了选人用人质量。三是坚持规范的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不突击提拔干部、不违规提拔干部、不简化选拔程序,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
注重“三个结合”,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将干部选拔任用与加强班子能力建设结合起来。县委十分重视班子“一把手”的选配,注重把有魄力、有思想、有创新意识的干部选配到重要岗位,提高班子的整体能力。尤其注重选配好乡镇党政“一把手”,着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二是将干部选拔任用与改善班子结构结合起来。采取积极措施,有意识地将一些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领导干部队伍中,着力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增加领导班子活力。换届以来共提拔35岁以下年轻干部28名,转任非领导职务干部6名。目前,在乡镇中35岁以下领导干部占46.7%。同时,注重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2012年推荐确定的120名科级后备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比例分别达到57.5%、24.2%和18.3%。三是将干部选拔任用与创建平安刚察结合起来。维护社会稳定是创建平安刚察的中心工作,我们坚持把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到维稳工作第一线去锻炼成长,在任务重、压力大、困难多的地方培养、选拔干部,使一批立场坚定、忠于职守的年轻干部逐渐成长起来,为深入创建平安刚察奠定了组织基础。
严把“四关”,提高干部工作质量。严把提名关。多形式、多渠道探索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方式方法,进一步拓宽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范围,注重从基层一线推荐德才兼备、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采取县级干部推荐提名、基层党组织推荐提名、组织部门定向推荐提名、科级干部会议推荐提名等措施,推进了干部初始提名公开、公正、透明。严把考察关。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充分运用实地调查、延伸考察等方式,不仅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还注重了解其孝亲敬老、家庭和睦及社会交往、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职位和提名人选的不同情况,征求县委、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政法等部门的意见,增强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把民意关。在干部提名、推荐、测评、考察等重要环节,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参与范围,给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农牧民群众代表更多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干部选拔任用过程更趋科学、真实、公开、透明。换届以来,组织参加民主推荐的干部群众达到950余人次,新提拔的61名科级领导干部,都是民主测评反映好、民主推荐得票多、群众威信高、业绩突出的干部。严把任用关。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入讨论决定程序后,县委常委会严格执行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常委会成员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票决。换届以来,新提任的61名科级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票决。并且严格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2012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测评满意率为100%,新提任干部测评满意率均在98%以上。
落实“三项措施”,提高干部工作水平。一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2012年通过笔试、面试、业绩考评、组织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州和全县公开选拔了3名科级领导干部,并组织23名符合条件的科级干部参加了全州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我县有3名科级干部被列为组织考察对象,其中2名干部被选拔任用为副县级领导干部二是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提高。积极探索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县委在反复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刚察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新提任的县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除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在1年试用期内,到乡镇、村挂职锻炼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三是加大干部工作制度的执行力。近年来,我们在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刚察县党政领导干部谈话和诫勉制度》、《刚察县干部选拔任用常委会票决制度》等,县委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有力地推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进程。同时,县委每次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职或免职前,县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和县纪委书记都要与每位干部进行面对面谈话。组织部对新提任的干部实行不定期回访制度,及时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加强的要求,从而保证了干部能干事、不出事。
撰稿:王玉鹏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