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实行公务用车常态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8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纪委办公室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的有效落实。今年下半年以来,刚察县各级党政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措施,对公务用车实行常态化管理,切实从源头上遏制了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过程中违纪问题的发生。
一是实行公务用车准出制度。由各单位办公室制作派车单并据实填写派出车辆车牌、出车事由、加油数量、起止时间、地点等,然后报主管领导审批,车辆返回后,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二是严禁公车私用。规定车辆使用人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假公济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旅游景点、餐饮娱乐场所;不准到商场购物;不准用公车参加婚庆事宜和接送孩子。
三是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停制度。在各类节假日期间,所有公务用车全部统一封停。县四大班子县级干部带头执行,车辆由各办公室封存,钥匙由办公室管理,四大班子允许保留值班车一辆,如遇突发性事件由县委办公室统一调配。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单位及其基层站所车辆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封存,钥匙由乡镇、部门办公室管理,准许各乡镇和承担应急、安全等重要工作任务的单位保留值班车一辆,其他部门不准保留,车辆封存情况须报县纪委备案。
撰稿:秦敏娟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