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以“三加强”切实提高公证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8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政府办公室

今年以来,刚察县公证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切实推进便民利民服务,确保服务质量与效益双提高的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服务环境和服务方式,积极为农牧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得到农牧民群众的广泛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公证人员的岗位职责,增强公证人员的责任意识。结合牧区实际,放宽政策,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免费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人员提供上门服务。推行文明用语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证人员的言行。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了办证质量和效率。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我县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坚持把维护公信力、提高公信力作为执业理念,把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作为工作宗旨,把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每周一学制度,着力加强对公证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公证人员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公证业务知识,教育公证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公信意识、民本意识和服务意识,有效提高了公证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便民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了给农牧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公证服务,我县开通乐公证服务“绿色通道”热线,同时以“法律进牧区”活动为载体,组织公证人员深入牧区,开展法制宣讲活动,无偿为农牧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办理公证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财产继承、赠与、现场监督、证据保全、草原经营权流转合同、承包合同等公证案件77件,其中:公证法律援助案件44件,使广大农牧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公证法律服务中的公平与正义。
撰稿:史忠民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