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四乡村被评为县级“民主法制示范村”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2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政府办公室

  近日,刚察县哈尔盖镇察拉村、沙柳河镇果洛贡麻村、伊克乌兰乡角什科贡麻村、泉吉乡切吉村命名为“县级民主法制示范村”。 这是自“六五”普法及“民主法制示范村”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命名的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
“六五”普法及“民主法制示范村”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刚察县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县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法律进农牧区、法律进社区活动,研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不断加强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作为深入推进“法治县”进程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促进了创建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 
撰稿:才仁太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