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落实村级纪检员工作报酬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8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纪委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在村级事务中的监督作用,调动纪检员履职尽责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海北州《关于加强农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刚察县《实施办法》,刚察县对全县31个农牧业行政村村级纪检员按村干部70%的标准,全部兑现了工作报酬。每人每年享受报酬9734元,全县每年支付工资报酬30.1754万元;截至目前,今年已对31名纪检员发放了10月份至12月份工资报酬75438.5万元。纪检员工作报酬的发放依据县纪委制定的《刚察县村级纪检员管理办法》,实行与纪检员工作业绩相挂钩,与年终群众评议、组织评定相结合。经评定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兑现全部报酬,但对基本合格的由上级纪委进行谈话,帮助其改进工作方法;不合格的不予兑现报酬,并进行调整。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