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2013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考核验收工作顺利收尾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5日 消息来源:县创建办

 

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自刚察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开展以来,全乡镇、单位、企业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州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按照省、州、县相关文件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培养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的有效手段,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刚察县从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相关职能部门中抽调干部组成3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达标考核为期15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对全县74个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经考察验收刚察县2013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成员单位均能按照《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和《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确定的10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州委提出的“一年强基础、两年创示范、五年再提升”的创建目标《刚察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刚察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寺院、示范企业考核验收细则》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精心部署抓好落实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特色讲求实效认真开展“进”活动抓好“个结合”专职创建、档案齐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达标乡(镇)、达标村、达标社区、达标单位、达标学校、达标寺院、达标企业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摄影:张春林 撰稿:宋永存 孙霞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