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开展新一轮“星级寺院”评定活动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 消息来源:县统战部

 

参加星级寺院评定工作人员

为各个寺院进行全面考核评价

自11月18日起,刚察县开展了2013-2014年度“星级寺院”评定活动。县纪检、公安、统战民宗等12个部门以及全县13座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指导员、民管会主任组成的考核组深入全县13座藏传佛教寺院,对各寺院从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整洁安全、服务社会、属地管理、指导帮扶十大方面,100条考核指标进行了全面考核评价。寺院所在地村干部以及僧侣和群众代表也一同参与了考评。“星级寺院”评定工作每年进行正常考评,每两年评定一次,本轮评定为2012年以来的第二次评定。

今年,考评工作结合中央和省州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藏传佛教寺院规范管理年、宗教寺院“教风年”、宗教寺院“三比一促”等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充实了考核内容、完善了评价指标、拓展了工作形式、扩大了交流参与面。考评期间,统战民宗部门还向各寺院传达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详细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件。
寺院民管会主任纷纷表示通过考评和观摩考察,切实感受到了县委、县政府对宗教寺院的关怀和支持,看到了各寺院开展“星级评定”活动以来的显著变化,通过实地观摩交流、取长补短学到了管理寺院的真经验和好做法。同时,将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切实提高寺院依法管理水平,继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寺院创建活动,为我县发展贡献力量。

撰稿:达尔杰 裴彩霞 编辑:马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