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措施 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5日 消息来源:县安监局

县安监局19日在博海煤炭公司曲古沟煤矿、振兴煤矿检查时,发现博海公司曲古沟二矿在矿井建设期间未严格按照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同时,该矿存在擅自布置回采工作面的迹象。11月22日,县安监局组织对博海煤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曲古沟二矿建设单位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并与博海煤炭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博海煤炭公司曲古沟二矿落实隐患整改。
一是立即停止矿井建设施工作业;二是积极与煤矿设计部门联系,15日内完成对矿井建设中施工巷道与设计不符的设计变更;三是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并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四是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操作规程,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五是与职业健康部门联系,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六是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七是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博海煤炭公司公司负责人表态,要严格按照县安监局提出的要求和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矿井建设安全施工。
撰稿:刘军涛 编辑:马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