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交通发展试点县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6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政府办公室

今年以来,刚察县紧紧抓住省州交通运输部门将我县确定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发展试点县的大好机遇,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总结、创新完善的原则,围绕试点县建设总体目标,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强化措施,主动进位,全力抓好试点县各项工作。一是聘请监理单位督查。为切实加大对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每个项目质量达到交通发展试点县要求,县政府及时聘请了3名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充实到县政府的督查组,不受任何项目实施单位和交通运输部门的影响,对县政府负责,由政府统一领导,同时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监理。二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为全面掌握和了解交通发展试点县项目建设情况,确保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主管副县长组织县交通、发改、监察、财政、审计和五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及监理单位,对全县交通发展试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政府常务会上进行通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监理单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交通运输部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停工,限期整改。三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级领导为主任,县发改、财政、监察、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县财政、审计财务人员和县政府聘请的监理为成员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发展试点县项目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同时,明确了项目监督管理办公室各项工作职责,并将制度全部上墙。四是落实社会监督责任。为了加快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交通发展试点县目标的顺利实现。县委、县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发展试点县建设项目实行社会责任监督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责任,将每个农村公路在建项目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乡镇两委班子、村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由项目受益方全方位监督,不签字不予验收。五是解决管理养护资金。为切实提高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确保今年的试点县建设项目按期完工并交付使用,县政府解决项目前期费用、专业技术人员聘请费用及监理费用172万元。同时,县政府年初配套养护资金93.3万元的基础上,按照国办49号文件“7351”标准,解决差额养护资金86.75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使我县农村公共路养护资金提前2年达到了“7351”标准。
撰稿:霍龙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