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四到位 全力推进百日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8日
消息来源:县森林公安
根据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2014年—2015年冬季保护湟鱼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保护湟鱼“百日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刚察县渔政管理局和森林公安局本着“措施趋于严、态势趋向好”的原则,结合刚察县实际,全警联动,不断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基础工作,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加强科学研判,提前谋划部署到位。一是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于1月12日召开了全县渔政工作会议,会上,就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并进行了深入讨论,最后县委常委、副县长尕玛才旦同志从“正视问题,深刻认识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肃执法,既要体现出执法的严肃性,又能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灵活施策,采取重点设防、重点排查等方法,因势利导,形成合力,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宣传,利用网络、微信、电视等现代宣传媒介,大力宣传保护湟鱼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根据《2014年—2015年冬季保护湟鱼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下发相关文件,专门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辖区巡逻防控、设卡大检查湖面、路面控制工作,明确人员、时限和标准,细化职责分工,稳步推进工作开展。
加强案件查破,保护湟鱼资源到位。针对冬季在青海湖湖面上有非法捕捞湟鱼等实际情况,以保护湟鱼百日专项行动为载体,主动作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偷捕、贩卖、加工、销售湟鱼的违法行为,全力保护湟鱼资源。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了初步战果,查获2起非法贩运湟鱼案件,上湖集中抽网8次,共抽取鱼网90余盘,放生湟鱼400余斤,通过上述行动,打掉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就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加强巡防管控,落实安全防范到位。一是从去年12月20日开始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采取重点设防、重点排查等方法,泉吉森林公安派出所和渔政检查站在泉吉码头搭建固定检查帐篷一顶,24小时吃住在帐篷,派出精干力量走访周边村社农牧民,昼夜在湖边巡逻检查,在重点地区的“渔郎”家中搜出渔网60余盘,并且当即销毁。沙柳河森林公安派出所和渔政检查站在青海湖农场辖区的海滩搭建固定帐篷一顶,拉网式走访宣传附近牧户。二是以沙柳河镇、泉吉乡、哈尔盖镇为重点,深入推进“百日专项”行动,组织民警入户走访排查,确保社会面防控“零盲区”。同时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努力形成“警民联动、共保平安”的良好态势。三是各渔政检查站、派出所在辖区内的公路上设立了临时检查站,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
加强保护意识,开展法制宣传到位。一是3个渔政检查站联合派出所全体民警职工,在县新华广场和各辖区开展了保护青海湖湟鱼资源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通过口头教育、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了省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继续对青海湖封湖育鱼的通知》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及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偷捕、贩卖湟鱼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关于依法查处偷捕、贩运青海湖湟鱼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办法》。二是各森林公安派出所与渔政检查站全体民警、职工在所属辖区内开展了3次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民警逐一进村入户,深入细致地向农牧民群众讲解深入宣传了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紧迫性、重要性,让广大牧民群众认识到保护资源是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源,加强渔政管理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关系。三是在重点地区和各村社张贴省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继续对青海湖封湖育鱼的通知》,与餐饮业法人及周边村社的村民签订了不从事非法捕捞、贮藏、加工经营青海湖裸鲤的保证书,召开群众大会宣传保护湟鱼资源、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法律法规。活动中共出动警力500人(次),车辆140台(次),签订保护裸鲤资源协议4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召开群众大会4次,受教育群众18000余人。
撰稿:李联邦 张娜 编辑:马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