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沙柳河镇喜获“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6日 消息来源:新闻中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城镇、文明单位活动,狠抓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015年2月28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授予1159个村镇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其中刚察县沙柳河镇获得该荣誉。
该殊荣刊登于2015年3月1日《人民日报》首版,《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刊登于5到7版。
撰稿:张娜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