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多措并举”狠抓生态环境保护
综合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8日 消息来源:政府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及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祁连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刚察县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一系列关于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刚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政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和木里煤田综合整治有关会议精神,对木里煤田整治工作和铁路沿线、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成立了全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刚察县环湖北岸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组和木里江仓等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组二个联合督查工作小组,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督促全县各单位按任务分工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扎实推进县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期间,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0余次,县长办公会议1次,政府常务会议1次。
(二)迅速行动,制定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县县域内各矿区、铁路沿线、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重点实施项目工地等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研究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木里江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刚察县环湖北岸及江仓木里等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细化分解了县域各矿区、铁路沿线、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等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部门责任区域,明确了工作重点、完成时限、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建立了由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办,分项、分段、分片整治和监管的联动机制,有力保障了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强化措施,注重落实。一是加大江仓商贸区综合整治力度。为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我县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先后抽调14个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389余人(次),会同青海奥凯煤业、青海焦煤等企业进行了为期1个多月的环境专项治理。累计出动各类机械设备300余台(次),拆除各类废旧房屋、违章建筑及帐篷140间(处)2310余平方米,拆除违规破旧广告牌匾15块;纠正乱停乱放行为180余起,清理拆除建筑物、煤堆、汽车废件及垃圾330余吨;铺设砂石4000余立方,平整场地1350平方米,复土100余方;关停非法违法砂场2家;对24家个体经营户下发停业整改通知书及行政通知书,发放通知书100份,矿山商贸区“脏、乱、差”现象得到有力整治;二是加大各矿区恢复治理力度。严格按照《刚察县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矿坑年度回填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督促企业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矿坑回填”工作,累计完成矿坑回填治理861.18万方,其中,江仓中奥公司完成采坑回填33.16万立方米,治理渣山面积6.45万平方米,平整矿区场地3.79万平方米,切实维护环湖北岸和祁连山南麓的生态安全。三是加大国道及景区环境整治力度。为治理和巩固铁路沿线、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重点项目建设工地等周边环境卫生,投资3119万元的县城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营,投资52万元对旅游景区游览步道、娱乐设施、警示牌和护栏进行了维修和保养,并购置垃圾清运设备垃圾斗50个,压缩车2辆、户外垃圾桶50个、人力三轮清运车10辆,分发到交通沿线周边村庄和景区景点,有力保障了交通沿线周边环境垃圾的及时收集和处置。至目前,全县整治道路沿线环境卫生118.7公里,开挖土质边沟1190米,清理道路沿线边沟3.33公里,刷新沿线设施护柱558根,桥护栏、扶手12座,涵洞缘石95道,里程碑118块,百米桩2255块,拆除、重新设置更新非公路标志标牌23块,规范平交道口4处,整治景区3处、清理县城周边卫生死角5处,清理堆积物及垃圾达20余吨;关停、取缔临时采砂场11处,拆除采砂设施25套,道路交通沿线及景区周边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两办督查室、监察部门对木里江仓矿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热水外力哈达地区矿坑回填工作,国道、铁路沿线、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和,督办,针对以借矿山综合治理之名,非法开采煤炭资源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并采取现场执法、责令停止非法作业、撤离人员设备、限时整改等措施,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期间,下发督办通知3期,督查通报6期。
(五)科学施策,和谐稳定。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组织国土、环保、安监、公安、司法等部门深入各乡镇、矿区,广泛宣传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讲清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全县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响应和坚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和采矿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力维护了县域社会的和谐稳定。
撰稿:安敬奇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