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开展。刚察县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将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实施,我县及时成立了由县人社、发改、住建、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各成员部门的工作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配合专项检查活动的深入开展,督促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送政策到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生产现场发放宣传资料,为农民工解难答疑宣传农民工政策,解决农民工诉求。三是完善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为切实做好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每月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表,并对欠薪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由主要领导负责,包干落实,层层把关,坚决杜绝推诿责任;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加强农民工工资预防工作的实施方案》,扩大了工资保障金收缴范围,由建筑施工单一领域扩大到交通、水利、矿山以及被纳入工资支付重点监控的企业,确定弹性工资保障金收缴比例,切实预防和解决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将支付农民工工资、缴纳工资保障金等情况作为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指标,对克扣或者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未及时足额缴纳或者补缴工资保障金的单位,对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三年内不允许在刚察县境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建立应急工资支付保障金。对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通过动用应急工资支付保障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者给予被拖欠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四是加强部门配合,确保专项检查实效。专项检查中注重部门联动,建立部门主要“一把手”负责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制定有效措施,及时互通情况,合力解决难点问题,全力保障农民工劳动所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保护劳动所得”的要求,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对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立即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防止并有效处置欠薪逃匿行为。
撰稿:霍龙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