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带动、示范推动、表彰拉动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5日 消息来源:泉吉乡

 

泉吉乡新泉村“舍己救人民族团结模范集体”表彰大会现场

团乡委青年代表以藏汉双语向现场及全乡各界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乡政府乡长李万录与寺院签订友好村邻结对共建协议书


为泉吉乡新泉村舍己救人的村民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泉吉乡新泉村舍己救人的村民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

合影留念  

——泉吉乡表彰奖励新泉村“舍己救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3月24日,泉吉乡党委、政府,各村“两委”会全体成员、寺管会负责人、乡属各单位以及新泉村全体村民共计400余人以隆重集会形式,在新泉村文化活动广场召开新泉村“舍己救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奖励大会。
2015年3月15日17时,伊克乌兰乡角什科贡麻村3名牧民群众被困青海湖断裂冰面、命悬一线,新泉村“两委”班子成员及45名村民在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县委、县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领导的调度指挥下,李一帆、代志刚、朱强、郭成、代富生和郭凯敏6名年轻人冲在最前线,科学施救,特别是李一帆、代志刚2名胆大心细的年轻人不顾个人安危、舍生忘死,乘坐皮筏成功营救3名被困牧民群众,在营救行动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李一帆、代志刚同志为代表的新泉村“舍己救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涌现,是县委、县政府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必然结果,是泉吉乡党委、政府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丰硕成果的集中展现。为争创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全社会创建,在全乡形成人人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热潮,   使典型榜样成为带动创建示范乡的强大精神动力,泉吉乡党委、政府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新泉村“舍己救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先进事迹活动,并以全乡党员干部职工、农牧民群众隆重集会的形式对新泉村“舍己救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进行集中表彰与奖励。
在集会现场,泉吉乡党委、政府及莅临参加的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团结创建办公室领导向新泉村“两委”颁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奖牌,向李一帆、代志刚、朱强、郭成、代富生和郭凯敏6名新泉村村民颁发舍己救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证书及总计8000元的奖金;各村“两委”班子成员代表、宗教界代表、机关干部代表则以敬献哈达的形式,表达了全乡各族各界对新泉村“舍己救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崇高敬意;而团乡委青年代表以藏汉双语向现场及全乡各界干部群众发出倡议,号召全乡广大青年、农牧民群众和全体党员干部向新泉村“舍己救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学习,自觉践行“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和“五个维护”思想,以实际行动助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开展。
同时,在集会现场乡政府乡长李万录同志与6个行政村、1个机关社区、2座藏传佛教寺院以及7个乡属单位共同签订友好村邻(社区、寺院、机关单位)结对共建协议书,发扬中华民族睦邻友好、互帮互助、谦和忍让的传统美德,今后积极开展节日互访慰问、生产互帮互促、文体联谊、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和扶困帮贫活动,共同取长补短、团结进步,友好村邻(社区、寺院、机关单位)结对共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最后,乡党委书记坎本才让同志强调:以李一帆、代志刚为代表的新泉村“舍己救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涌现,绝不是偶然,是泉吉乡党委、政府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一年打基础、两年创示范、五年再提升”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在新泉村“舍己救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带动和先进事迹的感染下,泉吉乡各族群众、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将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般维护社会和谐,持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继续保持和维护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
撰稿:孙奋贤孙霞 摄影:贡宝东智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