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6日
消息来源:县人大
检查组在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县国土资源局和草原监理站负责人陪同下,深入海北州强泰建筑用砂有限公司矿区和沙柳河镇兴海村冬春草场,通过实地察看、走访牧民、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县人民政府在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方面的履职情况;建立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禁牧制度和禁止开垦草原等落实情况;草原监理站队伍建设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
检查组认为,县人民政府通过实施奖补政策、人工种草、草场承包、舍饲圈养和引导牧民群众饲草料自补等措施,全面完成了禁牧和草畜平衡等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检查组强调,一是进一步加强《草原法》以及草原保护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增强牧民群众依法保护草原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草原监理执法水平,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和管理好草原生态资源;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基本草原资源和草原植被;四是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草原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严厉杜绝草原乱挖滥采违法行为。
通过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强化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和着力打造省级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县发挥了积极作用。
撰稿:马文林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