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达到省级要求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消息来源:政府办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规定,刚察县8所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均已达到要求。一是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为4.49平方米和4.54平方米,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1329和0.0489。二是小学、初中生均体育场馆面积分别为10.12平方米和19.22平方米,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1833和0.00005。三是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值分别为603.15元和1448.6元,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0824和0.016。四是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分别为11.26台和20.25台,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1574和0.0523。五是小学、初中生均图书分别为27.10册和33.93册,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2678和0.0963。六是小学、初中师生比分别为1:16.62和1:12.23,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5343和0.4435。七是小学、初中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均为0.06,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4954和0.013。八是小学、初中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分别为0.04和0.05,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5546和0.4419。
撰稿:史忠民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