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达到省级要求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消息来源:政府办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规定,刚察县8所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均已达到要求。一是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为4.49平方米和4.54平方米,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13290.0489二是小学、初中生均体育场馆面积分别为10.12平方米和19.22平方米,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18330.00005三是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值分别为603.15元和1448.6元,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08240.016四是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分别为11.26台和20.25台,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15740.0523五是小学、初中生均图书分别为27.10册和33.93册,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26780.0963六是小学、初中师生比分别为1:16.621:12.23,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53430.4435七是小学、初中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均为0.06,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49540.013八是小学、初中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分别为0.040.05,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为0.55460.4419

撰稿:史忠民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