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民政局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及伤残人员发放生活补助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1日
消息来源:县民政局
为提高我县农村籍退役士兵和伤残人员生活水平,健全保障机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县民政局切实做好2015年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伤残人员(伤残军人、伤残警察、伤残国家工作人员)及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制,深入细致地做好核查认定工作,做到不错不漏,并严格做好人员身份、服义务兵役年限、年龄等信息核定工作,按时足额进行社会化发放。期间,经信息采集、个人申报、初审把关、审核认定、登记造册、公示等相关程序,目前共为22人发放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2.08万元,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为5人伤残军人、3人伤残警察、6人伤残国家工作人员、1人重点优抚对象共计发放生活补助金17.78万元。
撰稿:郭守平 编辑:马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