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民政局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及一次性生活补贴341万元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3日 消息来源: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海北州民政局、海北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海北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及城市低保对象取暖补贴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刚察县民政局迅速行动,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金融代发机构,确保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时足额将各项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目前,为全县31户城市“三无”家庭和1543户低保对象、发放了取暖补贴118.825万元,其中:城市“三无”对象发放标准为每户1000元,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标准为每户75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70%,地方配套30%;为3323人城市低保对象、2805人农村低保对象、125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38人优抚对象(其中23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士兵,14人伤残人员,1人在乡复员军人)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222.56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标准为每人400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发放标准为每人300元,优抚对象发放标准为每人46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

撰稿:郭守平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