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民政局节前发放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金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1日 消息来源:县民政局

为确保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刚察县民政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城乡低保“三级管理”、“三级公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低保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对城乡低收入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规范操作程序,进一步强化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经调查核实,目前全县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1583户、3323人,已发放1-2月份低保金197.4万元;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1114户、2790人,已发放上半年低保金198.5万元;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122人,其中:分散供养100人,集中供养22人,已发放上半年供养金46.8万元。

刚察县民政局在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过程中,坚持程序规范,阳光操作,公平合理,群众参与监督的机制,确保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落到实处,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通过社会化按时足额发放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手中,并将2月份城镇低保金提前到与元月份低保金一起发放,确保低保对象在节前足额领到低保金,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撰稿:周毛措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