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以制度执行力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
消息来源:县纪委
哈尔盖镇党委负责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全会作专项述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从严从实管党治党,在近日召开的刚察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上,刚察县4个乡镇党委向全会提交了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报告,1名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全会进行了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专项述职,县纪委主要领导从健全“责任机制、防控机制、监督机制”三个方面对专项述职责任人进行了客观点评,指出了不足,从加强学习教育、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各乡镇党委书记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接受了参会人员的民主测评,四项测评内容中“好”占96%以上。这是刚察县首次安排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向县委常委会进行述职。
2015年以来,刚察县全面落实“三转”要求,积极构建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的制度体系,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全面执行了工作约谈、科级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纪述廉、纪律巡查、划片分区办案等制度,用具体、管用、刚性的制度,来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真正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落到了实处。
撰稿:董海峰 编辑:拉曼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