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城乡低保助力精准扶贫强化政策兜底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消息来源:县民政局

今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两年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和《刚察县脱贫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性兜底作用,确保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县民政局主动进位,积极衔接,强化措施,助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强力打造“阳光低保”。

——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从今年起,对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再次提标,提标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93元,全面实现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人均提高510元,平均达到2970元。截至目前,全县享受城乡低保困难群众2459户、5475人,其中城镇低保1532户,3218人,现已发放1-4月城镇低保金434.68万元,提标资金9.97万元,农村低保927户,2257人,发放上半年农村低保金198.5万元,提标资金83.7万元,发放方式为“一卡通”,实行在金融机构社会化发放。

——认真打造建设群众满意低保。县民政局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强化措施、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狠抓落实,通过严格落实低保对象季签到制度,把好“入口”关,畅通“出口”关,有效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的发生,切实规范和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截至目前,清理退出不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对象72户,136人,新增 21户,31人;清理退出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201户,569 人,新增14户,36 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认定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实施。

——启动低保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制定了《刚察县低保兜底脱贫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和其它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项扶贫帮困措施,按年度分批完成脱贫任务。从2016年1月起,逐年提高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到2018年底,农村低保标准达到3762元/人/年以上,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实行兜底。以后根据全省低保标准,逐年提高补助水平,确保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同步迈入小康,充分发挥低保制度的“兜底”作用。

撰稿:郭守平  编辑:马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