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多措并举有效推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刚察县始终坚持干部工作年轻化、知识化,坚持把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紧紧围绕“一个强化、两个坚持、三个注重、四项措施、五个环节、六项机制”,有效推进了全县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一个强化:针对年轻干部成长规律和特点,强化了对年轻干部的培训教育,突出了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2008—2009年,全县共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98期,培训干部5772人次,其中年轻干部比例占到50%;选派年轻干部赴内蒙、浙江、山东等地参加省、州举办的各类培训班12期、42人次。
两个坚持:一是坚持基层锻炼和多岗位锻炼。每年从后备干部库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任职或挂职,同时,把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年轻干部选调到县直机关和综合部门培养锻炼。二是坚持挂职锻炼。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和省州直机关挂职锻炼。2008—2009年,在全县范围内选调27名优秀科级年轻干部进行了挂职交流;选派6名县处级后备干部到内蒙、湖南、吉林等地交流挂职;选派16名科级干部到省州领导机关挂职锻炼。
三个注重:一是注重选拔长期工作生活在乡镇、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群众信得过的年轻干部。二是注重选拔生产一线、经济建设和维稳一线的年轻干部。三是注重从基层站所、学校、卫生院等事业单位选拔年轻干部。2006年以来,22名长期工作在基层的年轻干部,17名在生产和维稳一线的年轻干部,5名事业单位的年轻干部得到选拔任用,12名年轻干部落实了相应的职级待遇。
四项措施:一是优先选配。在乡镇班子换届、部门职位空缺、班子调整时优先选配年轻干部。换届以来,我县共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64名,其中提任年轻干部的比例达到80%以上。二是公开选拔。根据实际对部分领导职位进行公开选拔或竞争上岗。换届以来,全县公开推荐选拔聘用了3名县属学校负责人,公开推荐选拔任用了5名司法所所长。三是合理调整。严格执行《刚察县关于调整不称职、不胜任在职干部的决定》,对达到同一岗位任职时限规定和达到转任条件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换届以来,在本县范围内跨部门、跨乡镇交流任职年轻干部14名,转任或转聘领导干部30名。四是优化结构。在大力选拔年轻干部的同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换届以来,全县共提任科级少数民族干部48名,妇女干部14名,党外干部5名。
五个环节:一是重视源头。加大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力度,加强了选调生的培养管理工作,充实干部队伍,形成了干部到基层锻炼,人才从一线选拔的良性循环机制。目前我县共接受选调生12名,其中2名考取省直机关公务员,2名提任为科级干部,其余均安排在县乡党委部门文秘岗位培养锻炼;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0名,其中15名考录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是科学建库。采取民主推荐、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将各行业人才广泛吸纳进入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完善后备干部库。目前,全县共确定科级后备干部人选101名,其中正科级后备干部50名,副科级后备干部51名,35岁以下占90%以上。三是动态管理。根据人才成长的动态过程,实施后备干部队伍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补充机制。换届以来提拔任用的64名科级干部中,有后备干部62名,后备干部使用率达到96.88%。四是谈话教育。通过定期思想汇报和约见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年轻干部的工作表现和思想状况,针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五是跟踪考察。运用实地调查、延伸考察等方式,对他们的政治态度、思想倾向、能力素质等进行全面综合考察。
六项机制:一是日常管理机制。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后备干部考察工作,深入年轻干部所在单位,了解掌握年轻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二是警示教育机制。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和每年组织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培养他们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三是行为规范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用钱权、决策权的监督,严格规范和落实管人、管财、管物、审批、执法等单位以及重要岗位的权限范围和工作操作程序,加强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落实情况的监督。四是制度约束机制。严格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1年试用期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领导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四书两谈”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刚察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形成了年轻干部的自我约束机制。五是联系人才机制。制定印发了《刚察县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的意见》,15名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分别联系28名本县籍各级劳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农牧区致富带头人等,通过走访了解、征求意见、帮抚慰问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激发各类人才投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六是奖罚激励机制。建立有效的奖罚机制,激励干部争先创优,不断进取。换届以来,对60名优秀科级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累计发放奖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