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扎实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
摸底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3日
消息来源:县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开展青海省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青民发〔2016〕37号)精神,全面掌握我县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以下简称“三留守”人员)的基本信息,进一步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
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制定下发了《刚察县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的职责,并明确了此次摸底排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时间节点、排查对象和内容、排查步骤及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将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层层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农村“三留守”人员数量规模、生活状况、家庭监护等基本信息,确保农村“三留守”人员全部登记造册,更合理有效地保障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并在此基础上科学指导关爱帮扶工作,不断探索农村“三留守”人员的管理机制。
摸底排查工作完成后,将建立起全县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库,为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提供信息支持。目前,摸底排查工作已近尾声,各乡镇对排查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类、汇总后报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撰稿:郭守平 编辑:马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