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六举措”加大
医疗救助力度助扶贫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4日 消息来源: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编密织牢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刚察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对应措施,切实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助扶贫。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医疗救助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及时落实贫困人口各项医疗救助政策,构建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完成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库采集工作,建立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库,实现医疗救助同步结算。主动加强与人社、卫生等部门的衔接,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的衔接,确保贫困人口充分享受到相关医疗保障政策,通过多重保障提高救助水平。

  二是建立机制,强化宣传。认真学习贯彻2015年全省就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针对可救助范围和覆盖人群做出的重大调整,通过会议、培训、走村串户等形式强化政策宣传,建立了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依托村(居)委会和组建的民间公益应急救援队,依靠村(居)干部和志愿者兼任“救急难”帮办员,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罹患重病导致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通过采取“三代三帮”主动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采取“县乡(镇)村(居)联动、部门联动、政社联动”的三项联动模式运行,形成“上下贯通、横向交流,信息共享、整体联动”的救助工作服务网络,为遭遇疾病特别是重特大疾病问题的贫困群众群众提供“绿色通道”。

  三是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贫困人口审批、确定程序,建立民政与扶贫部门共同核查机制,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和退出低保必须由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认定,并进行第三方评估。

  四是加强落实资助参保工作。全县脱贫攻坚期间,切实落实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参保。由参保个人前往缴纳参保金,县民政局按照当年个人缴费平均标准按时发放到救助对象低保补助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中。城市重点救助对象按不低于当年缴费标准的50%给予资助。

  五是逐步扩大“一站式”定点医疗机构。为方便困难群众就医,省、州、县民政部门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协调,确定了布局合理的省、州、县、乡四级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疗机构。目前,省级6所(省医院、省红十字医院、省中医院、省慈善医院、省儿童医院和高心所),州级2所(州医院、州藏医院),县级3所(县医院、县藏医院和县妇保站),乡镇6所(5乡镇卫生院和热水卫生院),为困难群众就医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并加强医疗救助信息化管理能力,切实提升了对困难群众的服务能力。

  六是医疗救助资金专户社会化发放。财政部门设立医疗救助专户,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县民政局将审批核定后的医疗救助对象名单和医疗救助金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及时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至相关金融网点,存入救助对象的存单,实行社会化发放。

  上半年,全县累计医疗救助557人,其中城166人,农牧区391人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26.8万元,“一站式”救助227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9.2万元。“非一站式”救助330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07.6万元。资助城乡低保、五保、三无对象、优抚对象、孤儿等贫困群众12102人参加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支出资金90.4万元极大地缓解了群众的就医困难。 

撰稿:郭守平 编辑:马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