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全面完成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
提名推荐人选考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5日 消息来源:

按照省州县委和省州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刚察县在全力以赴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核实公布的基础上,把讨论、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人选作为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核心内容抓紧落实。

根据选举法关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的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联名推荐的形式,1:22:43:5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人选219,其中,政党、人民团体推荐人选29名,选民联名推荐人选190名。

近期,县委派出三个考察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抽调县人大常委会、县纪委、综治委、县委统战部、民宗、审计、信访等相关单位人员参与考察工作,对所有县级人大代表提名推荐人选进行了全面综合考察。代表考察工作按照《刚察县2016年“两代表一委员”人选考察工作方案》,参照干部考察工作的基本方法步骤进行,通过张贴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形成考察材料等方法步骤,力求了解掌握县乡人大代表人选的政治立场、遵守宪法法律、密切联系群众,本职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注重把好代表“入口关”, 一是把好“素质关”,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推荐人选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履职能力,并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发动选民进行酝酿、讨论、协商;二是把好“政治关”,严格遵循谁提名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了解推荐人选在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认同等方面的情况。对于群众反映、县纪委等相关部门掌握违纪线索且记录在案的提名推荐人选,在审核阶段一概不予提名;三是把好“结构关”,从严掌握结构比例,基层代表、一线工人、农牧民、专业技术人员、连任代表比例都比上届稍有上升,妇女代表占25%,党员代表比例控制在60%以内。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除个别领导、先进模范人物外,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交叉担任。

目前,考察工作已全面完成,期间个别谈话268人(次),核实提名推荐人选身份、年龄等相关问题73人(次)。经县、乡(镇)选举委员会核实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人选的《政党、团体推荐县(乡)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县(乡)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登记表》、《提名推荐县(乡)级人大代表初提候选人汇总表》等基础档案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了县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名单,待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会议分别研究、审核、批准。

各乡镇党委也同步开展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人选考察,完成473名乡镇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人选的考察工作。

 撰稿:马文林  编辑:马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