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安委会
开展煤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7日 消息来源:县政府办、县新闻中心


图为检查组一行在热水牡丹沟煤矿现场检查。

图为检查组一行在煤矿生产场区进行现场检查。

图为检查组一行在热水
牡丹沟煤矿现场检查。

图为检查组一行在县民爆公司现场检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12月6日,县安委会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仁青加措组织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全县煤矿领域安全生产进行了大检查。

检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随机抽查、直奔企业的方式,对青海省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央格拉、牡丹沟煤矿,青海博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振兴煤矿、曲古沟二矿、外力哈达1号立井及县民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针对个别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不彻底,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检查组就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一是各矿山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王国生书记、郝鹏省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风险辨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二是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没有淡季”的理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细致、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认真整改,确保安全。三是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撰稿:郭鑫 摄影:罗军 编辑:马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