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召开2016年贫困村退出
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县级验收工作安排部署会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准确掌握各乡(镇)贫困退出自查自验情况,确保如期完成2016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12月7日,刚察县召开2016年贫困村退出和贫困户脱贫县级检查验收工作安排部署会。县委副书记陈永祥,县委副书记丁耀伟,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尕玛才旦,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剑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军,县政协副主席贾得伟,各乡镇、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贫困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尕玛才旦根据《刚察县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要求,结合近期对各乡(镇)贫困退出督查情况,从时间节点、验收范围、验收方式等关键环节,对县级综合验收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县委副书记陈永祥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对县级验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班子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联点单位、乡(镇)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力配合执行,层层落实,有序推进验收工作。二是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县级贫困村退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验收要严格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执行,坚持实事求是、程序完整、数据准确、档案规范、结果公正的原则,做到工作安排痕迹化、工作实施痕迹化、工作结果痕迹化。三是认真履职、严格自律。验收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一丝不苟履行职责,避免数字脱贫和被脱贫,客观公正地评价脱贫攻坚工作。四是落实政策,强化督导。县级贫困退出考核要按照工作流程和标准,严把审核退出关,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影响全县整体脱贫工作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和问题的,依规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防止贫困人口“被脱贫”、贫困村“被退出”。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县级考核始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脱贫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准确解读相关工作程序和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会上,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还就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进行了宣读,就互助资金注册相关事宜进行了讲解。
撰稿:孙霞 摄影:马成刚 编辑:马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