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措施 抓早抓小

刚察县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监督执纪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7日 消息来源:县纪委办

  为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促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作风具体措施的常态化、长效化,刚察县纪委提前着手,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形式,对2017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纪律作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县纪委整合各乡镇纪委和县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组18名干部组成五个检查组,从1219日开始,至2017218日止,利用两个月时间,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节日期间易发频发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十一个严禁”,并围绕这十一个方面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即:不准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烟花爆竹;不准用公款购买挂历、赠送贺年卡;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相互宴请;不准大吃大喝;不准滥发奖金补贴、加班费;不准突击花钱;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开展各种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不准相互团拜;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参与赌博等活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县纪委将及督促整改,对违纪行为,将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

 

撰稿:春生  编辑:才让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