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开展藏传佛教“星级寺院”评定活动考核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6日
消息来源:县委统战部

开展藏传佛教“星级寺院”评定活动考核

查阅档案资料

深入全县13座藏传佛教寺院进行“星级寺院”评定活动考核
为全面推进我县藏传佛教寺院“星级寺院”评定活动进程,确保“星级寺院”评定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促进长效机制形成。根据刚察县“星级寺院”每年考核,每两年评定表彰的动态管理要求,1月11日至13日,由县人大、政协、统战部、民宗局、公安局、佛协、司法局、统计局等部门组成的考核组,深入全县13座藏传佛教寺院,对2015—2016年度藏传佛教“星级寺院”评定工作进行了考核。
考核组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僧人及信教群众、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及时书面反馈考核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考核显示,两年来,各寺院从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和谐、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整洁安全、服务社会、属地管理、指导帮扶十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寺院民管会的民主管理职能、健全完善寺院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寺院内部监督机制、充实完善寺院各项管理制度。为新一轮年“星级寺院”表彰命名提供了评定依据,进一步促进了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寺院民管会班子纷纷表示,通过开展藏传佛教“星级寺院”评定等活动,切实感受到了县委、县政府对宗教寺院的关怀和支持,促进了寺院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
撰稿:达尔杰 编辑:马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