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5日
消息来源:县委办、县新闻中心

州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拉科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1月24日,刚察县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州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拉科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班子各成员出席会议。县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青海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细则(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和习近平、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报告。 会议要求,一是常委班子成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学习内容,层层传达学习,拓宽学习的外延和内涵。二是各党委(党组)要将上述学习内容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讲解等形式,进一步学习领会,在学深学细学透上下功夫,并将学习成果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三是县委负责下发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党委(党组)迅速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吃透会议精神,并把会议作出的各项安排部署与刚察实际紧密结合,落实到全县各项工作之中。四是由县委督查室负责,对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体会议上省委书记王国生和省长王建军同志讲话中作出的安排部署和提出的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分解落实。 撰稿、摄影:马成刚 编辑:马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