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召开全县消防工作会议暨
第一次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3日 消息来源:县政府办、县新闻中心


会议现场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坎本才让同志讲话。


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建文同志通报2016年度全县消防安全工作。


县消防大队负责同志通报2016年度全县火灾发生情况。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坎本才让与各有关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2017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州消防工作会议精神,3月3日,刚察县召开全县消防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坎本才让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群众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黄玉农场、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消防安全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做好消防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县上下要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担当意识,认清当前存在的火灾形势不容乐观、消防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消防安全压力持续加大等突出问题,切实把消防安全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可靠的消防安全环境。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治理”总要求,紧密结合消防工作实际,积极创新理念思路、方法手段、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消防工作的科学化、社会化和现代化水平。一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筹协调职能,健全成员单位间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机制,及时研究、推动解决重大问题;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消防、管业务必须管消防、管生产必须管消防的要求,依法履行本行业、本系统消防管理责任,督促所属单位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二要切实强化源头治理管控。各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把消防行政许可关,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终身负责制,新上项目都要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规范和标准,加强消防前置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从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三要综合运用多种治理手段。消防安全委员会要严格执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和考评,并将消防工作考评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责任,产生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或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用好激励约束手段,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群众参与消防治理的积极性;要将消防违法处罚记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开制度,提高消防安全违法成本,倒逼社会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要用好宣传教育手段,广泛开展公益消防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起“消防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推进“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稳定消防安全形势,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会上,县人民政府与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2017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

撰稿:杜兴旺 摄影:罗军 编辑:马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