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法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8日 消息来源:县森林公安局

法律宣传活动现场

3月3日是第五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根据青海省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青海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文件精神,结合刚察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县森林公安在3月3日上午深入辖区开展了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普及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宣传册向广大群众、干部职工重点宣传了我县辖区内的普氏原羚(一级保护动物)和青海湖裸鲤鱼(二级保护动物)的保护现状及保护措施,共摆放展板8张、发放宣传册400余份、宣传单300余份,出动警力5人次。此次宣传活动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行列中,有助于提高全民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思想意识。

撰稿:马福德 编辑: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