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纪委书记对下级纪委负责人就落实监督责任进行专项约谈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消息来源:县纪委

为强化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3月30日,县纪委召开集中工作约谈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尹得寿就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中央和省州纪委全会以及刚察县“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推进会精神、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与14名县纪委班子成员、乡镇纪委书记以及派驻县直部门综合纪检组组长进行了集中工作约谈。

约谈会上,尹得寿同志分析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对2017年落实好监督责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注重学习调研,以更严的纪律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继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三条例、两准则”及《纪律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学习;要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工作调研,在调研中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强化调研成果运用,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明确工作任务,把监督责任牢牢抓在手中。要全面实行责任清单管理,按照《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明确的职责开展工作,把要监督执纪的重点放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精准扶贫、婚丧嫁娶等各项制度执行、村级“三资”管理和“三务”公开方面;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帮助各级党委(党组)明确在运用“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强干部管理和教育,与纪检机关在工作上形成合力。各派驻综合纪检组要强化责任意识,在今年的政治巡察中严格按照县委巡察方案开展工作,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和推广好工作经验。三是坚守规矩规则,继续强化自身建设。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回避、保密各项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坚决克服干工作的畏首畏尾、把主业当副业等问题,坚决克服不按规定上报、不认真查办案件、“和稀泥”等做法,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等现象。

 撰稿:董海峰  编辑: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