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资源共享 成果利益共赢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5日 消息来源: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刚察县在金融扶贫贷款坚持“政府引导、平台担保、金融机构自主放贷”的原则,按照“扶持对象自愿申请—所在村委会、乡镇政府审核上报—县级扶贫部门根据《青海省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荐—经办银行审批—县级扶贫部门再审核—县级财政部门审核—经办银行再审核发放”的程序全面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创评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的贷款贫困户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和能人大户提供50万元以内贷款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特色优势企业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特色优势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3年以内给予扶持。贴息按基准利率贴息补助,以支持产业园区、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能人大户发展扶贫产业。重点为贫困户提供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支持,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推进脱贫攻坚进程中,刚察县进一步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结合金融扶贫项目,通过能人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牧场、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县扶贫局签订“使用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协议书”,明确要求已扶持的能人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牧场、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拿出基准利率贴息资金的50%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共同致富项目;在产业开发中对品种的选择、生产管理的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的信息提供等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偿的帮助或优惠服务;同时具备经营购销业务的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项目产品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在保护价之上则随行就市,按当时产品的市场价收购;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牧场、产业化龙头企业可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若干名;贴息资金按照间接补贴方式先由贷款户用自有资金还本付息,再由县扶贫部门牵头,组织县财政等部门对带动致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逐户回访,期间对弄虚作假、谎报共同致富资料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取消贴息资金,对符合要求的,贴息资金以奖励的形式拨入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发放给贷款对象。使金融扶贫形成扶贫政策资源共享,发展成果利益共赢的扶贫新模式。

 撰稿:孙霞 编辑:德吉